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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招聘考試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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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教育局關于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19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發(fā)表時間:2021-07-19 13:30
興安盟教育局關于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19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盟教育局黨組研究,決定為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19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一)烏蘭浩特蒙古族小學選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教師5人,其中,語文2人,數學1人,英語1人,體育1人。
(二)興安盟教師發(fā)展中心選調教研員13人,其中,小學道德與法治1人;初中語文1人、道德與法治1人、歷史1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化學1人、歷史1人、地理1人;中學音樂1人。
(三)興安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法務人員崗位1人。
二、資格條件
(一)必須具備的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堅決擁護黨的民族政策,高度認同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3.工作能力。教師崗位須具有從事相應學科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選調崗位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教研員崗位須具有較強的教研能力,對相關學科課程標準研究造詣較深,掌握教學評一致性教學理念,在教學設計策略方面有較深的研究,能夠熟練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從事相關教材課程與教學研究,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選調崗位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要求。法務人員須熟悉法律法規(guī),具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語言表達能力,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
4.學歷和專業(yè)要求。須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并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要求,具體見《興安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曾榮獲自治區(q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或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對本科學歷不作全日制要求。
5.普通話水平要求。語文教師、教研員崗位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他教師、教研員崗位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6.業(yè)績要求。教師崗位須曾榮獲旗縣市級或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或名師榮譽稱號;教研員崗位須曾榮獲盟級或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或名師榮譽稱號。
7.資格要求。教師崗位須具有相應學段(含以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教研員崗位須取得中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具有相應學段(含以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法務人員崗位須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8.工作經歷。教師崗位須具有相應學段3年以上任教經歷(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展教學工作);教研員崗位須有相應學段6年以上任教經歷或3年以上教研員經歷(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展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法務人員崗位須有3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9.年齡要求。教師崗位要求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研員崗位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曾榮獲自治區(q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法務人員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教師崗位的選調對象為盟內外公辦小學在編教師;教研員崗位的選調對象為盟內外公辦中小學校、教師發(fā)展中心(教研室)在編教師、教研員;法務人員崗位的選調對象為盟內外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服務期內人員;
2.存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負面清單》行為;
3.曾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信息
通過興安盟教育局官網和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19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址:興安盟委黨政大樓六樓中間會議室。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提交《興安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以及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稱證及符合報考條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盟外在編人員應聘須提供在編證明和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證明。
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選調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核或選調資格的,責任自負。
3. 盟教育局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選調工作在盟教育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4.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盟教育局網站公布。選調期間,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
5.選調計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否則取消該崗位計劃。如確有需要,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可降低相應比例。
(三)考核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聘請5-7位專家組成評委組,根據專業(yè)需求進行考核。對教師和法務人員崗位的考核形式分為筆試、面試、答辯、講課、說課等;對教研員崗位的考核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理論、學科課程標準的理解和教學技術應用說明、教學設計能力、模擬組織主題教研活動等,具體形式由評委現(xiàn)場組織。
考核時間、地點以發(fā)布公告為準。
(四)成績評定
評審采取現(xiàn)場評分、現(xiàn)場亮分的辦法進行,參試人員現(xiàn)場簽字確認本人考核成績。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參試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入圍人選。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組織加試。成績設最低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盟教育局機關紀委對招聘考核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
(五)綜合考察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guī)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等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選調崗位的條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個人誠信、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各方面表現(xiàn),考察小組形成考察結果。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到盟教育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選調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名單經盟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后,在興安盟教育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經盟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申請辦理編制及人事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協(xié)議。
(八)聘用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xié)議,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分流到其它單位或其它崗位,或取消聘用資格。
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紀律監(jiān)督
選調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工作人員在履行選調工作的考核、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選調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xiàn)并經查實應聘人員的報名、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興安盟教育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有調整,在興安盟教育局官網公布。
選調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興安盟教育局官網公布,請參試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guī)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huán)節(jié)選調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該環(huán)節(jié)和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責任由參試人員自負。
在參加面試及體檢等選調工作環(huán)節(jié)時,參試人員要主動佩戴口罩,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及消毒等工作,嚴格執(zhí)行相關防疫要求。
四、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興安盟教育局教師工作科0482-826866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興安盟教育局機關紀委 0482-8266551。
附件:1.興安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興安盟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
原文鏈接: http://www.xajy.cn/shtml/001/1/news/202107/11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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